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际工作能力;


  2.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宜;


  3. 操作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4. 重点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二、遴选职位、名额


  遴选职位为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科员,名额6名。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遴选对象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可靠,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财会类、审计类、公安类。


  3.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尚在试用期的;


  2.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四、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预备人选。报考人员须填写《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工作实绩等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材料报送区纪委干部室(区行政中心7013室),联系电话:86545510。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9:00至2019年7月4日15︰00。


  根据遴选岗位的具体条件,区纪委监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遴选人数。


  (二)笔试与适岗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力和岗位相适度,满分100分。


  (三)面试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综合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情况,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按公开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遴选条件的,由区纪委常委会确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南通市通州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