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并为新院储备人才,经南通市卫健委审核,南通市中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应届毕业生及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
(五)非应届生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4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
临床医技等专业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护理专业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儒学楼三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自己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程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应聘者请登录南通市中医院网站(www.ntzyy.com) “招聘信息”一栏,下载、填写《南通市中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报并签名。
(2)报名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①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应届生)
④在校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
⑤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⑥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⑦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⑧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非应届生)
⑨在职相关证明(非应届生)
⑩论文、获奖证书
(3)资格审核
医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人)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②招聘过程中,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项、考试成绩及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
③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中医院网站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护理人员按1:3的比例划定合格线),医院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
(1)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3)面试费收取100元/人。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南通市中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拟聘用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南通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非应届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中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监察室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3-85126157
咨询电话:0513-85126184、0513-85126060
南通市中医院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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