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坛委办字〔2014〕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5-7名。

二、遴选对象

金坛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党政机关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经江苏省公务员统一考录的参公编制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群众认可度较好,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2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现任中层正职的,年龄可放宽1-2岁(198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限制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可以组织推荐,也可以个人自荐。报名人员下载《区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组织推荐报名的,另须在《区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稿送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市民中心A座0935室)。(报名邮箱:czsjtqwzzb@163.com,联系人:白杨,联系电话:82822820)。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下午17:00。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四)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测试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选。

(五)公示、试用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对象进入区委组织部试用不超过6个月时间。经试用胜任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遴选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遴选信息及相关表格下载可访问以下网址:

《金坛网》http://www.jintanwang.com/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http://jt.changzhou.gov.cn/

咨询电话:82822820

监督电话:82790881

附件:区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