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适应文体和旅游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2日至2001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 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职位对户籍(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6.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7.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6月2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实计算,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分为高层次人才岗位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图书馆一楼大厅(江苏省太仓市上海东路100号,215400),联系电话:0512—53522802。
2.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2日—6月24日9:00-16:00。
3. 报名要求:填写《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4. 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初审,《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6. 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资格初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相关事项
1.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笔试
1.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 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专业考试的人选。
4. 笔试成绩在中国太仓网(http://www.taicang.gov.cn)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 资格复审程序。考生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并持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及全部获奖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相符。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专业考试通知书》。
八、专业考试
1. 专业考试内容。专业考试根据应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专业能力现场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 专业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应携带《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发放《面试通知书》。
4. 考试结果在中国太仓网(http://www.taicang.gov.cn)上公布。
九、面试
1.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总成绩计算。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高层次人才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领取体检通知并填写体检表。
十、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考试成绩分高者)。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十一、资格复查和考察(政审)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政审(考察)合格后在中国太仓网(http://www.taicang.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录取和聘用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检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2-53890063。
十四、本《简章》由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3522802。
附件1: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太仓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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